南靖县检察院"廉政回访"促执法办案规范化

20.03.2015  00:19

 

福建检察网3月19日讯  近日,南靖县检察院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由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案件办理廉政回访活动,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

该院根据近年来开展廉政回访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廉政回访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廉政回访的宗旨、范围、程序和内容,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涉案单位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制作相应的回访记录或视听资料,并进行无记名的测评,对干警执法办案情况开展案后监督,促使全体干警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意识。

据悉,廉政回访制度确定了7类应当回访的案,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督察,对自侦、不捕、不诉、缓刑案件做到件件有回访,重点了解干警执法办案的规范、安全、文明、廉洁等情况,回访结果定期报告院党组。通过回访,若发现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廉洁从检相关规定,由回访人员向院党组报告,并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非本单位的其他问题,统一报院党组协调转交有关部门限期处理。

该院开展的廉政回访,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检察人员廉洁自律、严格执法和秉公办案。两年来共回访案件109件,收回反馈表105份,未发现该院检察干警为检不廉、以案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回访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