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14.07.2016  01:39
  

  为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宣传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在全县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日前,南靖县安委办出台《2016年度南靖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评办法》(靖安委办〔2016〕8号),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规定各镇(园)、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每月向县安办报送2篇以上工作动态或工作信息,报送材料应真实可靠,主题鲜明,实事求是。二是切实提高宣传报道上稿率。要求各镇(园)、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积极向国家、省市报刊、杂志(包括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福建日报、闽南日报等)投稿,确保各镇(园)全年国家、省市报刊上稿数不少于4篇。

  县安办将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列入镇园、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加大宣传报道考核权重,规定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季报和年终考核制度,每季度由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统计、通报各镇园、安委会成员单位用稿情况。年终对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且超额完成上稿任务的将给予加分,对未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在目标考核中按比例扣分,并评出优秀信息员各3名。(南靖县安监局  陈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