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21.01.2015  12:57
       南平市安监局就落实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该局行政审核申批事项进行梳理,对涉及市、县两级发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统一由市安监局合并发证,避免个别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复取证(市级与县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从2015年起,将原属该局受理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委托县(市、区)安监部门核发,进一步方便企业。(南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