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发改委农经科原科长受贿7.5万元 获刑5年

08.06.2015  10:36

  手握审批权力,有人找上门来办事,难以抵挡诱惑终究难逃法网。近日,南平市发改委农经科原科长吴承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承平有期徒刑5年,并继续追缴犯罪所得赃款75500元上缴国库。

  经审查,被告人吴承平在担任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原科长期间,主要负责编制南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上报南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投资计划并争取落实项目资金。

  2004年,吴承平负责邵武市检查东中部旱片治理项目上报工作,邵武市大竹镇为了争取项目,多次送钱给吴承平,共计19500元。吴承平收钱后不仅对大竹镇旱片治理项目的检查、验收一路开绿灯,还向省发改委写报告,建议将该项目列入投资计划,使大竹镇拿到省里的补助资金90万元。

  审批、检查、验收、上报、跑项目,吴承平觉得如此辛苦,拿点“感谢费”也不为过。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吴承平抱着侥幸心理以审批寻租,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吴承平因为手头紧,常向人借钱的名声便传开了。但凡有人找他帮忙,他便在申请到项目资金后以借为名打个欠条,向他人索贿。2006年初,吴承平向顺昌县发改局局长廖康宁(另案处理)借款3万元,廖康宁叫当地争取项目的企业负责人肖邦武将钱款打到吴承平的账户上。此后,吴承平为顺昌争取了很多项目,便心安理得用着这笔“借来”的钱,一直未归还。

  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达75500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案警醒已经“伸手”和准备“伸手”的人:心莫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徐维莉春华锦艺)

  (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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