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陆岛码头审批工作将简化

13.12.2016  16:37

  近日,省发改委和省审改办联合印发《关于简化“十三五”陆岛交通码头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陆岛交通码头建设项目审批应采取特事特办,审批手续就简不就繁、审批程序能并联则并联、专题审查能合并则合并、项目工程能打包则打包。

  根据《通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由各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或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由所在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审查把关,不作为审批事项。(省港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