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到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5%以下

25.08.2015  11:33

  本报讯(记者 王朝晖)泉州市政府日前印发《泉州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到2015年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要降到35%以下。

   取消就诊预缴金制度

  《工作要点》提出,2015年10月将出台优化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指导价格方案,逐步理顺市、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结合泉州市实际,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在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控费工作。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消就诊预缴金制度,实现就诊一卡通,切实解决看病环节多、排长队等问题。完善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聘用制。试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合理核定年薪水平,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并由财政全额负担。医院医疗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医学检查、化验)基本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逐步提高医技人员薪酬水平。

   今年各地要建立1-2个医联体试点

  泉州市将出台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激发基层活力。制定出台推进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推动以家庭为单位的基本医疗签约服务。通过利益导向,吸引城市医院专科医生到基层服务。继续做好2015年度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全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泉州市将继续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医院综合能力标准化建设。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2015年每个县(市、区)要建立1-2个医联体试点。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放宽多点执业医师职称限制,实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制定泉州市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以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选择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统一规范的病种,鼓励每个县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80元以上

  《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全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县域内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左右。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家属分别在居住地和户籍地参保参合的机制。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施方案。在经济较发达、医疗消费水平较高的石狮、晋江等地,适当提高2015年度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和支付比例,大病患者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今年新增医疗机构床位2000张以上

  泉州市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布局,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2015年底前公布各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清单,县级公立医院取消特需医疗服务,市级公立医院严格按比例控制特需医疗服务供给。加强儿科、产科、康复、精神卫生等薄弱学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5年全年实现新增医疗机构床位2000张以上。加强县级医疗资源建设,台商投资区、晋江、石狮、南安、安溪等每千人口床位数低于3.0张的县(市、区),要在做好在建项目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