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三保合一”整合月底完成 5部门职责整合归并
04.11.2016 15:4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州晚报11月3日讯(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在本月底基本完成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的机构整合、编制划转和人员到位等工作。这意味着我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即将在本月底实现由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省医改办日前下发通知:各设区市成立市医保局,该局业务工作受市政府直接领导;确保划转的相关职能按规定划入,编制、职数、人员按时到位。上述工作将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
同时,各地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根据该中心新增的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能,进一步组建、充实、完善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职工医保管理中心、卫计部门的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心现有的人员、编制全部划入市医保中心,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市医保中心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据了解,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卫计部门的新农合管理职责、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职责,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商务部门的药品配送职责等,将由市医保局进行整合归并、统筹管理。
市县医保体制改革过程中,将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在此基础上,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目录,即统一用药目录、诊疗目录、服务标准。同时根据筹资水平的不同,制定差别化的报销比例。
在整合基本医保信息系统方面,将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把目前新农合使用卫计部门的信息系统,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使用人社部门的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救助系统依托的民政部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改造,最终建立全省统一的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的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平台。
【编辑:陈丹妮】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04.11.2016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