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财政局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11.09.2015  02:40

  莆田网讯 昨日,笔者从涵江区财政局获悉,该区已对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较大。

  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该区把提高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据悉,调整后,该区城市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从5616元提高到648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从258元提高到300元。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97人,累计支出保障资金217.13万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从5616元提高到648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保持不变,为200元/月。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438人,累计支出保障资金896.32万元。

  同时,该区农村五保人员供养补助标准从年6420元提高到8160元,月人均补助680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605人,其中集中供养90人,集中供养率为14.88%,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221.35万元。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自今年7月起执行。        

  (吴美琳 洪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