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三个更加”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机制创新

29.03.2016  11:52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日前,厦门市集美区下发通知,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一是监管职能更加具体化。针对当前行业领域的新变化,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白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如根据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情况,由其负责指导和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是分委员会制度更加完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9个安全生产分委员会,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行业(领域)的副区长兼任,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根据机构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到安全生产分委员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是运行机制更加到位。建立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制,区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重大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全力保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良性运行。(厦门市集美区安监局 胡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