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四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

10.07.2017  21:27
     日前,连城县印发《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实施意见》,强化措施,深入贯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按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逐条对照《意见》,专题研究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做到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落实进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合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把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日常督查检查范围,严格奖惩兑现。建立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完善配套措施,指导推动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具体要求,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连城县安监局    黄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