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武夷山加大政策扶持促进竹产业发展壮大
为鼓励竹产业的发展,我市在市财政设立专户,建立竹产业发展扶持专项基金,每年拿出500万元,作为2015-2021年的竹产业发展扶持基金。重点对毛竹丰产林建设、竹加工企业技改、产品研发创新、品牌创建、市场推广、项目建设和工作考评等方面给予奖励或扶持。
一是鼓励扶持竹农科学管护毛竹,丰产高效。凡列入竹林丰产培育基地建设并实施按竹林面积每亩补助30元;各乡(镇)、街道办按要求建成丰产示范片的每亩补助200元;建成面积不低于100亩的高效丰产示范片的每亩补助300元。
二是扶持竹农实施竹机耕路建设,凡在2015—2020年内列入竹山机耕路建设计划的:普通路面宽3.5米的补助0.5万元/公里,硬化路面宽3.5米的补助10万元/公里; 普通路面宽2.5米的补助0.3万元/公里,硬化路面宽2.5米的补助5万元/公里。建设喷滴灌池及管网系统的按水池蓄水量补助500元/立方米。
三是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鼓励企业进入园区进行“腾笼换鸟”投资竹制品深加工、竹产业的高科技等项目,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在“腾笼换鸟”过程中购买土地、房产、设备所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从竹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中予以全额一次性补助。对工业企业按年度实际入库纳税100万元(按照免抵调到金库数计算,下同)为基数,实行超额部分奖励。即:在2015年纳税在100-200万元(含100万元),按超过部分地方所得的10%予以奖励;200-300万元(含200万元),按超过部分地方所得的15%予以奖励;300万元以上,按超过部分地方所得的2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是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科研平台、信息平台建设。2015—2018年三年内凡企业纳税100万元以上,对每项科研项目信息平台建设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经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认定,竹产业办报备考核验收后,按企业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30%予以专项经费补助,但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并取得实效的,按技改设备投资额的5-1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条生产线补助封顶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优秀产品和科学技术奖企业的奖励按武委[2014]26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五是加大企业品牌创建工作支持。从2015年起企业得到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给予企业奖励10万元;得到省级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高新技术企业或列入省重点发展项目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得到南平市知名商标或龙头企业的奖励3万元。鼓励企业上市争取融资渠道,企业改制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按照《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综[2014]170号)的文件精神进行扶持和奖励。
六是加大市场流通服务,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搞好市场流通信息反馈服务工作,定期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企业供需情况。从2015年起各乡(镇)、街道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竹业流通中介服务组织或竹业专业合作社,凡建立一个流通中介服务组织或竹业专业合作社的,且年销售我市加工企业原竹500吨(含500吨)以上,经当地收购企业认证,竹产业办审核后,给予流通中介服务组织或竹业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1万元,且按销售量每吨奖励10元。鼓励支持企业到境内外参加产品展销,境外展补助:纳税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参加东南亚展会,参加一次展会补助8000元/次(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港澳台、缅甸等);参加东南亚以外的展会一次补助12000元/次。每家企业每年最多支持3次境外展会。国内展补助:主要补助广交会、华交会。广交会一次补助5000元/次、华交会一次补助3000元/次。每家企业每年最多支持国内展2次展会。
七是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竹海旅游项目,市里将优先向省上争取项目支持,并对已立项批准实施的,市里对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费补助50%。2015年起对建设三星级以上以竹产业为主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达到省上验收标准的,经省旅游局验收合格后,三星级一次性补助3万元,四星级补助5万元。
八是鼓励发展竹下经济,增加竹林附加值。对竹下经济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考核,给予资金扶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