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业工作督导的通知
闽农综明传〔2017〕5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试验区农村发展局,厅有关处室、厅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春季农业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督促各地落实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与措施,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农业工作督导。
一、检查督导内容
1.省政府办公厅下达的2017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2.完成今年粮食生产任务的主要措施;
3.当前春播春种进展情况,包括溶田、播种、插秧进度情况等;
4.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备供与市场价格情况;
5.防灾减灾有关工作准备和开展情况。
二、人员组成与安排
我厅组织5个督导组分赴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开展督导,每组由3人组成,一名处级领导带队。
组别 | 检查 设区市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及人员 |
1 | 福州、平潭 | 厅种植业管理处 | 厅种植业管理处带队,厅种植业管理处、植保植检总站科级干部各1人。 |
2 | 厦门、漳州 | 农机鉴定推广总站 | 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带队,农机鉴定推广总站、食用菌总站科级干部各1人。 |
3 | 泉州、莆田 | 土肥总站 | 土肥总站带队,土肥总站、种子总站科级干部各1 人。 |
4 | 三明、龙岩 | 种子总站 | 种子总站带队,种子总站、土肥总站科级干部各1 人。 |
5 | 南平、宁德 | 植保植检总站 | 植保植检总站带队,植保植检总站、食用菌总站科级干部各1 人。 |
三、时间安排
4月10日~14日期间,每组用一星期左右深入开展督导。
四、督导形式与要求
1.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督导3个县,每个县具体督导3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村。具体督导时间由带队单位与设区市农业局商定。
2.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进村入户、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督导内容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导。
3.各市、县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做好本次督导工作。
4.请各督导组于4月20日前形成督导工作汇报材料。
5.请各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督导接待工作。
联系人:徐倩华、王和阳,电话:0591-87811903;
E-mail: xqh @ fjagri.gov.cn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7年春播春种生产情况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件
2017年春播春种生产情况表
市、县(区)
项目 | 2017年 预计 | 2016年 实际 | 增减 |
一、春播粮食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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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早稻溶田(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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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播种量(万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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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插秧(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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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玉米(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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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大豆(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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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甘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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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中稻和一季晚稻(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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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双季晚稻(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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