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发布稳外贸11条 力推七种融资方式
支持有并购能力、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大型企业通过战略性并购延伸产业链,带动中国装备、材料、产品、标准、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记者 闫立良
昨日晚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央行提出了11条措施,其中包括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央行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进出口信用贷款、保理贷款、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的进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小微企业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信用增进等多种创新相互配合,拓宽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
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央行表示,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根据外汇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发挥市场决定汇率的作用,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继续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
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境内金融机构通过跨境并购、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式,加快海外布局,发展以客户为中心的全球统一授信、营销、管理和服务体系,提供境内外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支持有并购能力、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大型企业通过战略性并购延伸产业链,稳步将供应链融资延伸到境外,带动中国装备、材料、产品、标准、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鼓励“走出去”企业到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全额支持境外项目。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和并购基金,支持企业“走出去”促进产业升级换代,促进外贸持续发展。
央行提出的其他措施包括: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外贸的支持作用;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外贸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丰富汇率避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