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委副书记洪碧玲走访调研妇联工作

06.07.2015  13:16

7月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洪碧玲、市委副秘书长李玉辉到市妇联走访调研,了解我市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情况。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洪碧玲副书记充分肯定了市妇联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对今后妇女儿童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更加契合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洪碧玲副书记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4号文件精神。希望妇联组织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妇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坚持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要自觉服务大局。要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相统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加快把厦门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总体目标,认真谋划妇女事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做好组织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项工作。

三是要自觉加强改革创新。要在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美丽厦门建设、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等方面大胆开拓思路,探索更加贴近实际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服务载体,努力使妇联工作更接地气。

四是要自觉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希望妇联组织要在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中,坚持依法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章活动,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和推进妇联工作。

五是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泛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树立群众作风,防止“机关化”等脱离群众现象。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妇联干部要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近群众心里,认真倾听妇女诉求,热心推动解决问题,争取更多资源、资金、政策等向农村、社区、进城务工人员、困难妇女等倾斜,真正成为妇女群众信任依靠的“娘家人”、“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