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剧毒化学品、放射源专项整治行动

21.07.2016  21:20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至12月,厦门市全面开展剧毒化学品、放射源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隐患、清理源头,坚决防止剧毒化学品、放射源非正常流失,防止引发安全事故。

    本次专项整治作为推动落实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改革,破解管理壁垒、标准多重、信息无法共享等难题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坚持边治理、边创新、边规范,不断健全完善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机制。

    整治行动将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联合,深入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单位底数,全面掌握辖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底数准确清楚、信息完整录入。对合法的从业单位和人员一律建档管理,对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将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行动还将对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的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保卫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归零、问题除尽。对物防、技防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将逐一列出清单,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推动建设达标。

    此外,公安部门还将对辖区剧毒化学品、放射源从业人员逐一登记造册,进行动态背景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停止继续从业,发现动态风险的,将评估风险等级并作相应处理,严防未取得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在强化合法企业监管的同时,加大对私制私存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严防引发安全事故,严防被暴恐分子利用从事暴恐活动。(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