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加快创新平台建设 新认定国家级最高资助2千万

25.02.2016  16:12

  新华社福州2月25日专电(记者 刘姝君)为了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日前,福建发布“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可获800万元补助,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

  措施从培育和引进两个方面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一方面,在福建省内培育和扶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组建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800万元补助;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福建设立研发平台,符合创新平台引进相关条件的可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设备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设立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

  同时,为了提升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的持续创新能力,福建还拨出专项资金予以补贴。经评估运行良好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连续5年,每年予以100万元的运作费用补助。

  具体到高层人才引进方面,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每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或入选本省“百人计划”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至300万元的补助。聘任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最新排名均在前100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的,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每人4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