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为名”更“为民”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它标志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反映一座城市市民整体文明素质的高低。良好的文明氛围,将带给市民的是更加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让更多投资者认可这座城市并建业于此。而要想取得文明城市的称号,需要一座城市各行各业联手不懈努力,形成市民携手积极参与的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是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与日俱增的过程。随着有力的创建工作推进,市民群众持续对城市生活垃圾、旧厕所环境卫生、交通现状等优化提升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的荣誉感正越来越强,对和谐城市的参与越来越积极,作为“城市主人翁”的意识也变得越来越成熟,“文明”真正成为一座城市集体的意识觉醒。而相应的,正是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文明城市也提升着市民的生活条件。经过一轮接一轮的创建工作,实用、便民的公共厕所,美观、环保的园林环境,通畅、靓丽的城市道路,不仅是城市的一道道风景线,更切切实实地提高了大家的生活品质。可见,让文明理念深入每个市民内心,是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
“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这不单是一句口号,更要强调行动,不仅是一个人、几个单位行动,更要引导市民群众都行动起来,行稳致远。通过创建活动激发市民群众对城市的热爱情感,自觉告别导致城市环境脏、乱、差的恶习,真正让每个人都把创建当成一份光荣的责任,才能保持创建工作“不降温”、创建活动“不断线”,才能使我们离达到文明城市的要求越来越近。
人是城市的灵魂,没有文明市民就没有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就是要让市民群众发现社会环境一直都在向善向好的变化,各种文明活动如火如荼,各类文明榜样层出不穷,引导着大家共同关注城市生活,共同参与到环保事业中,带动了更多的人参与创城,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可见,每一个人都是城市文明的助推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一份责、出一份力、添一份光,以“人人”的小文明,就可以成就城市的大文明。
“全国文明城市”不仅重于其名,更重于惠民实际。市民才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生活于城市之中,你优雅,城市便不粗俗;你精神明亮,城市便不会灰暗粗陋。(漳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陆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