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领导讲话强调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

28.01.2015  11:18

      2014年12月,省妇联下发了《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闽妇〔2014〕125号文),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我省有关实施办法,保障男女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与义务。

      接到通知后,厦门市妇联积极与农业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并联合转发文件。

      1月23日,厦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在市政府召开,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倪超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她在讲话中特别强调:妇联组织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她说:各级妇联要发挥妇联组织健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在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妇女权益问题,农业部门与妇联应加强沟通,协商解决,共同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