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05.09.2015 11:0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9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市、县政府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于今年11月完成城市(县城)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制定。
方案强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相衔接,依法依规、统筹谋划、有序开展,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县)域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方案规定,城市(县城)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当划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要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方案规定,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依法依规批准修编或调整,各地不得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划出。
方案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协调机构,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各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划定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05.09.20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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