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社会化帮教救助,合力密织防护网
——福建检察机关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帮教挽救一人,要投入大量精力,费尽心力,比纯粹办一起案件要复杂得多,难得多。”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自身,也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减少和预防犯罪,大家都有责任,一起来织防护网。”
“检察力量有限,社会资源要加持。众人拾柴火焰高,携起手来,孩子的明天会更好。”
日前,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妇联、学校、社区及家长代表,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参观福建未成年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时,分享了自己的观感。
“做好未成年人工作,这项关乎千家万户安宁的社会公共事业,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该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对记者说,“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还要主动发力,发挥推动者作用,促进各部门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力量共建共治。”
帮教:共建基地铺平回归之路
在福建未成年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有这样一个案例:谢某,未满十八周岁,盗窃一部价值5000多元的手机,失主报案后,她很快自首。鼓楼区检察院对她作不捕后,安排到该院与企业共建的观护基地,检察官定期前往帮教,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决定作不起诉处理。
谢某说,父亲早逝,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想法,最终导致犯罪。在基地,她每天都过得充实,对用劳动换来的果实感到幸福,希望考察期满能继续留在这里,以一技之长自食其力。
对涉罪未成年人,如果构罪即捕,对检察官来说很简单,一诉了之,也很省事,但少年的人生轨迹将因此改变。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让不捕之后或拟作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特别是让家在异乡的,有非羁押诉讼之地,有可帮教考察之所,福建各地检察机关的探索一直在路上。
早在十年前,晋江市检察院针对外地涉罪青少年所占比例较高的实际,联手民营企业共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为处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失足少年提供生活、劳动、帮教场所,实现对他们的有效保护。如今,参与共建基地的企业,从当初的1家发展到7家。
有了基地,可避免涉罪少年因逮捕带来的社会隔离、二次感染等不良后果。基地实行“同工同酬”,使被帮教人员切身体会到劳动创造财富的乐趣,还能掌握一门技能;边候审边帮教,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谅解和宽容,促其真诚悔过,增强了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企业、社区、学校、商会等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建成企业技能帮教、社区公益帮教、学校教育帮教、商会异地帮教等,满足涉罪未成年人不同发展需求的观护帮教基地438个。如福清的“阳光就业”基地,福鼎的“红树林守护回归基地”,厦门海沧的“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等都小有名气。2018年3月,泉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企合作观护基地项目”,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正是有这样的“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才得以落到实处,降低了羁押率。仅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对481名涉罪未成年人不予批捕,不起诉284人,附条件不起诉259人。不捕率和不诉率为23.26%和16.7%,分别高出成年人不捕、不诉率的6个和11个百分点。过去的五年间,在基地接受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2332名,其中1453人经观护帮教后重新就业、重返校园或考上大学。
救助:多方援手形成强大合力
在校生小肖(化名)骑电动车违规行使,在福鼎市区一路段发生车祸,导致好友死亡,那年他17岁。刚被刑事拘留时,他内疚、自责、恐慌,承受不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于是他撞击墙面,想自残。
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立即邀请专业心理治疗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与矫治,帮助小肖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放下精神负担,重拾学习和生活信心。
之后,综合考量全案,福鼎市检察院对小肖作出不起诉决定。小肖重返校园,该院联系两名司法社工负责做好后续跟踪帮教工作。毕业后,小肖顺利就业,在公司成了“销售之星”,活出了自己最美好的样子。
而在另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中,未满14岁的小雨(化名)被养父性侵致怀孕。福建省检察院、漳州市检察院对此案挂牌督办,最终养父被判处无期徒刑。办案中,检察机关牵头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转校、司法救助、撤销监护权等一系列帮扶救助措施,助力小雨逐步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侵害未成年人实行双向保护,要做大量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仅靠检察机关一家远远不够。挑起重担,需要牵手社会力量。”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王曦介绍,该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注重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形成了多方多元保护救助。
——提供法律援助。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所有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该市同安区检察院开发未成年人帮教救助一体化线上平台,使参与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的法律援助中心、心理辅导中心等各方均可在同一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双渠道帮教救助工作。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409人次。
——提供身心康复救助。石狮市检察院在妇幼保健院建立一站式询问室,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次性询问、一次性完成人身检查及证据提取等工作,同时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与该市第一医院共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计划”,为经济困难或因遭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免费的体检与心理疏导,并根据病情减免部分或全部治疗费用。
——提供经济救助。惠安县检察院、南安市检察院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共同建立未成年人专项救助基金,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192万余元、医疗救助118人次。
“实践表明,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联手协作,引入社会力量,带来了‘1+1>2’的成效。”王曦说,今年1月,安溪县检察院刑事案件留守儿童救助联动机制,晋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社区工作机制,一同入选最高检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成长:共建共治营造安全环境
2018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受理三起“黑校车”案件,未检部门检察官进行追踪暗访,发现一些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进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政府牵头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专项行动。
据此,在半年时间,十多个单位相互配合,检察机关跟进督促,促使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16家无资质的被关停取缔,1500名幼儿被安置到合规园上学,让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环境更加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是全国首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办案效果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家长们的认同,既有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也同样得益于在这起“协同之诉”中,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共建共治的结果。
福建省检察院巡视员王小青说,未检工作社会面广,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未成年人远离伤害,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赢得共识与支持,凝聚智慧与力量,福建检察机关不遗余力,一些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为全国典型案例。
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东炳告诉记者,检察官在办案中注意到,性侵儿童案件多数是通过他人报案才暴露出来,有的被害人甚至已被长期侵害、反复侵害。对这些处在危险边缘的孩子,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安全困境儿童强化保护机制,于是,“春蕾安全员”应运而生。
2016年下半年,漳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公安、法院出台《关于组建春蕾安全员队伍的工作意见(试行)》,组建一支以农村妇女主任为主体,覆盖所有基层组织的2000余名春蕾安全员队伍。
“春蕾安全员”通过摸排,将全市处于安全困境的儿童分为“环境安全”“环境关注”“环境危险”三个等级,把“环境关注”等级以上儿童纳入综治网格管理,“春蕾安全员”定期走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2018年,该机制被最高检列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之一。
在石狮市,该市检察院与综治办等12家部门会签《关于联合开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活动的工作意见》,推出了校园安全联合巡查,推行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查询准入机制,加强对托管机构、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等“保护校园安全”措施。
此外,该院还联合12家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编织成一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辐射石狮市9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余名学生。今年4月,石狮“建立未保联盟,有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入选最高检、团中央十大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典型案(事)例。
依托“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石狮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有了同盟军。这一做法以其“项目创新,效果明显,可复制借鉴”在泉州全市推广。(张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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