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9.04.2015  10:31

  近日,福建农林大学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该校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该校2011年首获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2005年以来,中央文明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复查。长期以来,福建农林大学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参与创建,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学校于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以来,福建农林大学文明创建工作紧扣建设更具特色更为开放更加和谐的国内一流农林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建设要求,常态化、精细化、品牌化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创建融入人才培养、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生态校园建设等方方面面,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学校内涵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