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出活力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家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定桥村的何晓英,在外打工多年后返乡创业。可回到老家,一度找不到创业项目,“就只有几亩地,想发家太难;到县城做生意,又没有门路。”
“作为农民,咱最擅长的还是种地。”当地产的草莓汁多肉嫩,在成都等周边大城市很有市场,瞄准这一商机,何晓英发动村里能人,流转了上百亩的土地,成立了草莓合作社,如今收入翻了番。
何晓英的成功得益于土地经营权的放活。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五中全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不断明晰。
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截至2015年底,全国2.3亿户承包土地农户中约有6600万户或多或少流转了土地,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4.43亿亩,占比达33.3%。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兴起。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注入了更加持久的活力。据统计,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已达到87.8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50多万家,入社农户突破1亿户,占农户总数41.9%;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5.4万个,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6万家。
活权先要确权。量地、确认、公示、颁证……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不断推进,农民的土地有了新的“身份证”。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2434个县、2.6万个乡镇、43.8万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真正让农民吃上放心投入、放心流转的“定心丸”。
活权要规范流转。目前,各地正加紧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土地经营权市场交易体系。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流转中心、县市有交易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县(市)级以上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达到1324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达到17268个。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作为新的制度安排中的新亮点,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我国“三农”事业新发展增添新动力,带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