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获批
中国政府网于近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农发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时,人民银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推进农发行改革有关情况,标志着农发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1 年8 月,人民银行会同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法制办、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成立农发行改革工作小组,着力推动农发行改革工作。2014 年9 月24 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发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国务院于12月8日正式批复。
农发行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的背景下成立的。自1994 年成立以来,农发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和金融发展大政方针,拓宽业务范围,强化政策性职能,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粮棉油收储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业务“两轮驱动”发展格局,为支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农发行改革方案,涵盖了农发行履行职能、完善体制机制的方方面面,为农发行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打造一流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一是合理界定业务范围,突出政策性功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行分账管理、分类核算。二是妥善解决政策性财务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消化政策性财务挂账。三是明确资本补充计划,逐步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对两类业务实行差别化资本充足率标准。四是完善财税货币支持政策,体现国家对“三农”的政策扶持意图。五是建立健全治理结构,成立董事会并强化其功能,维持现行的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六是修改农发行章程并由国务院发布,作为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依据。七是深化内部改革,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审慎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与激励约束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