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回顾: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25.01.2016  11:01

      2015年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3.0、0.3和4.2个百分点;5年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时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来讲,是一个攻坚克难、快速提升的重要时期。回顾“十二五”,有六个标志性的工作值得总结。

        始终坚持依法监管、制度先行,法律法规及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国家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以及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转基因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高法高检出台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把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行为纳入了刑罚范围。农业部制修订了饲料、兽药、绿色食品、农产品监测管理办法等10多个部门规章,印发全程监管的意见,出台了8项监管措施和6项奶源监管措施。18个省份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法规。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典治乱,专项整治卓有成效。连续开展年度专项治理行动。5年来,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989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370万家次,查处问题23.8万起,清理关闭生猪屠宰场1107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经过努力,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有效遏制。

        始终坚持生产入手、源头控制,农业标准化深入推进。在标准制修订上,编制了加快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5年工作方案,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00余项,清理了413项农残检测方法标准。在标准化示范创建上,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农牧渔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创建“三园两场”9674个,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85个。按照稳数量、保质量、强监管的要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8万个,累计认证产品总数达10.7万个,“三品一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立足少出事、不出大事,着力构建“预警及时、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科普到位”的风险防控体系。例行监测方面,将部级监测范围扩大到152个大中城市、117个品种、94项指标,深入实施农药、兽药、饲料、水产药残4个专项监控计划,建立起覆盖主要城市、产区和品种、参数的监测网络。各地也不断扩大监测范围,2015年定量检测样品达87.6万个。风险评估方面,组织认定100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5家风险评估实验站,评估体系从无到有、评估能力由弱变强。对蔬菜、粮油、畜禽、奶产品等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获取有效数据60万条,初步摸清风险隐患及分布范围、产生原因。应急处置方面,农业部完善了应急预案,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加大了舆情监测力度,建立起上下联动、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监管模式不断总结完善。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抓住关键节点,推动管理创新,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新局面。在落实属地责任上,紧紧抓住县域这个执法监管的主战场,谋划并全面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确定首批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山东、四川、福建等25省同步开展了省级创建活动,浙江省还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在推动工作创新上,鼓励基层放手干、大胆闯,积极探索独具特色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形成了许多好办法、好经验。在推动社会共治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间建立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农业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始终坚持健全队伍、打牢基础,监管能力快速提升。抓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契机,积极落实国办通知要求,下大力气推动监管、检测、执法3支队伍迅速壮大。在监管体系方面,目前全国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县、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11.7万人。在质检体系方面,投资79.3亿元,支持建设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1710个,对质检机构负责人及主管局长实行轮训,部省地县四级农检机构达到3332个,落实检测人员3.5万人。在执法体系方面,99%的农业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在岗执法人员2.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