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福建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05.08.2014  19:19

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闽常综〔2013〕14号)收悉。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宣传农业科技“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宣传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农技人员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良好氛围。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列入“六五”普法内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我省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强化科技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

(一)推进种业创新。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结合我省设施农业发展需求,重点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设施种养的优良品种,积极研发先进设施装备和适用技术。大力推广超级稻、再生稻和甘薯、马铃薯脱毒苗等粮食良种,加强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的合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追溯体系、标准化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为粮食增产和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水稻、蔬菜、畜禽、水产、茶叶、果树、花卉、食用菌等种质资源的收集研究,建立资源库、标本库、突变库和数据库,编辑资源数据库、品种目录和资源志,创新生物育种技术体系,加强优质品种的选育。加强与种业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攻关,建立集科研、生产、加工、推广、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建立新品种展示片点500个以上、示范面积20万亩以上。开展省级种子重点企业评定,加快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二)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一是加快发展设施蔬果、设施食用菌、设施畜禽、设施林业、设施渔业。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22亿元,支持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500个左右。其中,省级扶持新建蔬菜、水果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14万亩以上,市、县(区)扶持新建温室大棚2万亩以上,带动新建各类型大棚10万亩。二是加强技术装备研发。结合海峡现代农业示范园、中以示范农场和福清现代设施农业示范样板工程建设,借鉴以色列、荷兰、韩国、日本、德国等国经验,与国内有实力企业合作,重点研发高端智能温室、喷雾降温控制装备和软件、水肥一体化装备和软件、基质栽培系统、自动化播种移栽装备、植物工厂装备与软件、人工气候室装备与软件以及智能温室集团管理系统等农业设施装备与智能控制系统。三是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以海峡现代农业示范园物联网管理平台为基础,组建全省设施农业总控中心,包括可视化设施农业生产指挥中心、设施农业水肥总控中心,开展水肥一体化总控系统集成研究,实现关键设施设备集中控制,提高全省设施农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一是推广微生物发酵床畜禽生态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微生物发酵床大栏养猪技术、生猪养殖污染微生物综合治理技术、微生物发酵床养禽污染治理模式、微生物发酵床设施蛋鸭养殖系统和污染治理模式、智能化鱼菜一体化种养系统和污染治理模式等,从源头上减少养殖污染,实现畜禽粪便、养殖垫料的循环利用。二是加强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一批大型养殖场重大疫病在线咨询监控系统和规模化种植基地食品安全指导站,实现在线实时服务和动物疫病及作物病虫害远程实时诊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示范,推进茶叶、蔬菜、果树、食用菌和畜禽食品的安全追溯系统,重点推广应用动植物疫苗、饲用益生菌、以螨治螨、以菌治菌、昆虫信息素、黄板诱杀、黑光灯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农作物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规程研究与制订,为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化推广体系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和职能,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承担的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监测,病虫害防治和疫情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推广和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职能,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每位农技人员,着力增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服务力量。

(二)完善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要在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乡镇政府在调配、考评和晋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时,要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试点,强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切实解决因条块分割造成的管人和管事脱节问题,更好地发挥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

(三)科学核定编制。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本着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科学设置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需编制应由县级政府在县、乡事业机构总编制内足额解决,其中在农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占全县农技人员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2/3,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80%,并保持各种专业人员间的合理比例。

(四)健全运行机制。重点抓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职责、农技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农业技术推广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等“六项制度”的建设。大力推广“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和“推广机构—科技示范户—农户”等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不断有效提高推广服务效率。

(五)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分级培训、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机制,通过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线乡镇农技人员1次以上。同时,从2014年起,福建农林大学每年将招收100名具有专科学历的乡镇农技人员,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函授学习,培养具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乡镇农技人员。二是全面实行聘用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技人员进、管、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事管理制度。三是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农技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通过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方可参与岗位竞聘。进一步推动农业技术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倾斜,适当增加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高级职数,确保实现“十二五”末每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一个高级职称农技人员目标。四是继续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省级财政对转移支付县招聘大学生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给予财力补助。同时,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等为载体,引导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注入新生力量。

四、加大财政投入,增强保障能力

(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扶持力度。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直接用于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方面的资金约95亿元,同口径比2013年增加22亿元,增长30%,重点支持我省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现代种业创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农机化水平提升、粮食增产技术、闽台农业深度融合和基层农技服务条件建设等,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

(二)全面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4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3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其中,安排1000万元扶持第三批42个涉农县配置流动监测车和配套检验检测设施,实现全省市、县两级全覆盖;安排2000万元扶持200个特色产业重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及执法设备。

(三)加大公益性职责保障力度。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内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按规定使该资金逐年增长;认真落实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着力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条件;推动落实县、乡农技人员工资待遇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收入相衔接的政策,保障和改善基层农技人员的基本待遇。

五、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一)强化“五新”推广服务。把农业“五新”推广作为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突出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关键技术,实行单项示范和集成推广相结合,强化督促指导,落实推广措施,不断提高农业“五新”推广的入户率、到位率和农业科技的贡献率。

(二)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大力推行“专家一农技人员一科技示范户”、农民田间学校等服务模式,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提高农业先进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以“一区二园”为重点,主推关键增产增效技术,进一步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大力示范推广防灾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安全优质等重大关键技术,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通过加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产业升级发展技术瓶颈;在全省建立80个设施农业技术服务站和一批技术服务点,对发展设施农业进行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和巡回服务。

(三)强化新型农民培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专科学历新型农民2000名、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新型农民10000名,并颁发相应的资格和学历证书。拓展福建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重点培训农村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设施农业技术员和农业经营人才。建设完善语音电话服务、电脑终端服务、手机终端服务“三位一体”的12316农业服务热线和“三农”科技服务呼叫中心,适时为农民群众提供气象、科技、营销、村务等各类涉农信息服务。

(四)强化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多功能、一体化的建设思路,分批实施全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重点加强技术服务场所建造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备,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能够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当地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结合现有的科研教学单位试验基地、良种繁育场、示范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并将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的学习基地、农情信息的采集基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基地。三是探索建设村级服务站点。以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技术支撑,依托村级农技员、科技示范户等,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设施,采取民办公助、技物结合、开放运行的方式,逐步建设村级服务站点,使其成为连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广大农民的纽带,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服务点,党的农业政策的宣传点。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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