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局依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07.08.2015  11:22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局主动作为,积极采取五举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落实安全承诺制度。通过开展农业科技三下乡、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组织辖区内的种养殖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弘扬安全生产正气,坚决禁止高毒限用农药在蔬菜生产管理中的应用,推行休药期制度。全区有7家企业列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项目。 二是强化检查,确保农资投入品安全。以农药、兽药、种子、化肥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劣违禁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到5月份以来共出动201人次的联动执法检查工作,共立案查处4起,已结案4起,没收违法所得0.026万元,处以罚款0.662万元。 三是加强抽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下达2014年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14]50号)文件要求,全区已完成对流动检测车和快速检测设备的采购并投入使用,检测结果直接上传省农业厅网站。对检出含有违禁物或药物残留超标的产品要及时依法查处,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到5月份底共对生猪饲养环节、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4584批次,其中盐酸克伦特罗1781批次、莱克多巴胺1679批次、沙丁胺醇1124批次;完成蔬菜农残实验室送检20批次、快速检测380批次;水果农残实验室送检4批次、快速检测74批次;抽查结果均符合国家、省、市的控制标准。 四是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根据市农业局2014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的通知》(莆农质监[2014]2号)和《关于调整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绿[2014]5号),对全区11个无公害农产品企业进行年检。配合市局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目前新受理6家企业申报,复查换证1家。 五是强化监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范,重点抓好检疫人员按规定要求到岗到位,做到屠宰动物严格检疫,染疫动物产品不出屠宰场,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对定点屠宰场的牲畜进行集中检疫,使肉品检疫和牲畜屠宰检疫同步进行,确保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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