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科学安排当前生猪生产的意见
闽农综明传〔2018〕76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3月以来,我省生猪价格与全国同步持续走低,下降快、跌幅大,养猪业已处于亏损状态。为稳定生猪生产,防止生猪价格异常波动,维护生猪养殖者切身利益,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巩固提升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当前是进行生猪结构优化、压减数量、提升质量的最好时期。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认真组织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回头看”,全面深化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逐步淘汰小规模低产能养猪场户,坚决关闭拆除环保不达标的养猪场户,严厉打击反弹回潮情况,推进美丽猪场建设,巩固治理成效。各地要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生猪养殖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省控指标的必须立即全面调减到位,对未超过省控指标的维持现状,严禁超量饲养。
二、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各地要科学安排生产,保持合理的养殖规模。要指导养殖场户优化种猪群体结构,提高种猪生产水平,督促加快淘汰高龄、低产母猪,根据当地和自身条件适当压缩母猪群规模。充分发挥我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和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的优势,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养猪场户采用科学饲养管理和技术,努力减少养殖亏损,确保节本增效。
三、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口蹄疫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督导养猪场户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等重点疫病防控,加大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密切掌握塞内卡病毒病等疫病流行态势,积极推进种猪重点疫病净化和猪病区域净化工作。要指导养猪场户加强疫病防控综合管理,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提升生物安全水平,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
四、强化检疫与屠宰监管。各地要严把“四关”:即生猪检疫关,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生猪移动监管关,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省际间活猪调运监管;生猪屠宰监管关,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守法经营,杜绝“乱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关,强化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防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等污染事件,防止疫情传播。
五、做好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加强生猪产销形势分析,研讨产销走势,做好生产和市场监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指导合理安排生产。要针对近期生猪价格下跌态势,开展专题调研,掌握辖区生猪生产现状、价格下跌等具体原因,为有关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要密切关注猪肉市场、生猪存出栏、压栏和猪源等行情信息,并及时预警,有效防范和化解异常波动给生产和市场带来的风险。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抓好科学安排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给。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上下联动,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实现生猪生产的平稳发展。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