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大狗连伤两人 警方:涉事狗主最高罚五百
晋江咬人的藏獒高约一米,被控制后,关入铁栏杆的车内,送往养狗场暂时寄养
晋江警方用两辆警车,压住拴藏獒的铁链,将其控制
关注理由 福州正祥香槟风范小区,一只大狗在4天内先后扑向两名幼儿,一次咬伤幼儿的保姆,一次抓伤一名幼儿臀部。令人诧异的是,恶犬连续伤人,狗主人却未对伤者道歉,也没受到任何处罚,相关部门对恶犬是否患狂犬病一无所知。
福州伤者身心的伤口尚未平复,恶犬伤人事件再次发生。6月23日,晋江池店镇街头,一条挣脱狗链的藏獒,咬掉一名重庆籍妇女的大腿肉。警察赶来后,才将这条藏獒控制住。但是,狗主人一直未现身。
接二连三的狗咬人事件,引起了福州警方的重视。昨日,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已通知当地派出所继续调查处理正祥香槟风范小区恶犬伤人一事。依据目前法律规定,最高可对狗主人罚款500元。对此,福州不少民众认为,最高罚款500元,显示出现行相关法规存在很大问题——狗主人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担心这种打击力度难以管束狗主人。
令人欣慰的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将提交新的《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给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大幅加大了对无良狗主人的处罚力度。
疑问1 狗主人为何到现在还未受处罚?
正祥香槟风范小区内恶犬咬伤儿童事件,已过了一周。狗主人李新民除了赔了一点医药费,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更令人寒心的是,她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2003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2001年的《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因与上位法抵触,很多规定失去法律效力,难以操作。所以,对因狗主人疏于管理导致恶犬伤人,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先责令整改,若拒不整改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此,被狗抓伤的女童父亲张先生感到不解:“就算治安支队的说法正确,那也应该对狗主人进行处罚呀。第一次李新民的狗咬伤了保姆,警察应该对其责令整改。可是,短短几天后,李新民家的狗,又抓伤我的孩子。这应该属于拒不整改的情况,为何不对她进行处罚呢?”
张先生说,当地派出所民警关于“没有法律规定归公安管”的说辞,令他感到心寒。他认为,这表明警察正回避自己应尽的职责,姑息狗主人的恶行。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通知当地派出所继续调查处理恶犬伤人事件,根据《治安处罚法》,最高可对狗主人罚款500元。之所以派出所民警未对狗主人进行处罚,原因是当时民警接警后到现场,以邻里间的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民警居中调解,当时双方已达成和解,协商一致,狗主人陪同伤者到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通常,公安受理小的民事纠纷,特别是邻里纠纷,若双方达成和解,一般不再对违法的另一方进行处罚。这种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邻里间的关系和谐,避免双方产生积怨。
疑问2 最高罚500元,处罚力度是否太小
狗主人疏于管理,导致恶犬伤人,警方最高处罚是罚款500元,而且是在狗主人拒不整改后方可处罚。对此,连日来,福州许多市民致电本报,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太小,根本达不到教育震慑无良狗主人的效果。
福州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对此提出了法律上的意见。法律专家指出,在新的《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前,旧的《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仍然有效。福州警方提出的“《行政许可法》生效后,《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失效”,属于对法律适用上的误解。《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只是在行政许可、办证方面因与上位法《行政许可法》存在抵触,相抵触的规定失效,比如养犬要办养犬证等。但是,公安机关作为限制养犬工作的主要机关,其处罚违法养犬者的职责依然有效。
对此,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解释说,《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虽然未完全失效,但该办法的基础是养犬办证制度。这一制度因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生效而失去效力,导致《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很难作为法律依据进行行政执法。一是“违章养犬”的相关规定变得支离破碎,法规几乎没有了可操作性,因为现在没办养犬证不算违章养犬。还有,多种大型猛犬禁养的规定,也因养犬许可的失效而无法执行;二是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明晰,比如伤人犬送检,由公安送,还是由农业部门送?三是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和硬件配套,比如公安没收户内犬,送到哪里去?公安目前只有拘留人的场所,而无关狗的场所。
福州警方:放任恶犬伤人者,将追究刑责
在新法出台生效前,福州警方对无良的狗主人就没有有力的处理手段?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在这一过渡真空期,福州警方为保护市民人身安全,仍将严厉追究无良狗主的责任,规范城市养犬。如果狗主人训练烈犬,或指使恶犬伤人,警方将对狗主人以涉嫌故意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若狗主人疏于管理,导致狗伤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警方将对狗主人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人士说,现在比较难处理的,是狗主人疏于管理导致狗伤人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情况。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最多只能对其罚款500元,处罚力度确实太小了。下一步,他们将与农业、市容等部门商讨新法出台前过渡期的处理办法。
新规近期提交审议拟大幅加大处罚力度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将于近期提交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所以,这条备受关注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实施,还需一段时间,预计在今年内付诸实施。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福州市公安局作为该条例草案的起草部门之一,对恶犬伤人的情况进行了多次调研。因该条例尚未审议通过,所以不便透露草案的具体内容。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宠物犬主人疏于管理导致犬伤人”的处罚,将不再是200~500元,处罚力度大幅加大。一旦条例生效,将有效震慑无良狗主。
福州许多市民表示,希望立法部门在审议通过《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前,将条例的草案向全社会公布。毕竟,这关系到福州市每个市民切身的人身安全。出台这部法规,不仅要多方调研,吸取国内各地的先进经验,而且要广泛征求民意、倾听民声,最好进行立法听证,让这部法规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