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4年10月28日下午,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我省紧接着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的全省视频会,全面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推动我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徐钢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在省政府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管农民工工作的副市长(副主任)、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成员、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在各设区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徐钢副省长在会上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地要重视农民工工作,农民工是我省重要的资源,是重要的人口、人气和人力资源,是城市宝贵的财富;二是要做好农民工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组织开展好全省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等工作;三是要注意做好年内相关工作,深入研究政策,各级都要出台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具体配套政策,同时保证完成今年相关工作任务,注意防范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图片一: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现场(宣教中心摄)
图片二: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徐钢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宣教中心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