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
11.08.2014 12:2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是严格落实现场管理。要求煤矿企业对井下各项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和安全措施;巷道通过断层、破碎带、裂隙带、采空区、老巷及巷道贯通地点时,必须有针对性地及时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时采取特殊加固措施加强支护。同时,当班必须有安全员跟班方可作业,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和制止违章作业。
三是严格作业规程编审。要求煤矿企业的作业规程必须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对顶板管理做出具体规定,严禁无规程作业或沿用、套用老规程及他矿作业规程,在作业中如遇情况变化,要及时编制补充措施。
四是加强工作面的支护管理。要求煤矿企业对工作面的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的情况,合理确定支护密度和支护形式,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定,强化掘进工作面的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五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煤矿企业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培训质量,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辖区内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要求煤矿企业全深刻吸取今年来全国、省内的煤矿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龙岩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08.2014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