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死刑案件提前介入

30.06.2015  21:14

 

    福建检察网6月30日讯(苏凤恋) 去年以来泉州安溪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实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死刑案件举措,确保了死刑案件办理质量。
    该院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死刑案件的意见》,由检察院公诉科和公安局刑侦大队各指定一名内勤作为联络员,刑侦大队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立案后,在及时通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同时,也应通知检察院公诉部门。公诉部门接到通知后,派员了解情况,邀请并协助、配合上级公诉部门做好提前介入工作。
    2014年以来,该院共配合上级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死刑案件3件,通过现场勘查、参与案件研讨会、提出补查意见等形式,使证据得到及时收集与固定,从源头上提升该类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