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限时办结 申请房贷4个工作日答复

10.04.2015  17:09

  记者昨天获悉,为更好地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马上、高效、温馨”的服务,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日出台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业务工作限时办结暂行规定》。

  “限时办结制”遵循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优质快捷和群众满意的原则。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处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实施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服务对象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业务,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理。

  服务对象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理。

  服务对象申请信息变更,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理。

  服务对象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理。

  服务对象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受理。城区管理部1个工作日内、其他县(市)区管理部2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在取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将决定结果通知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理。特殊情况,如异地购建房需进行材料核实和进一步审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受理,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受理,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材料不齐全的,其办理时限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计算。

  若申请事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服务窗口经办人员应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的,将受到责任追究。

  (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