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款买月饼将点名曝光 重申禁止公款消费

23.08.2014  08:39

市纪委:公款买月饼将点名曝光

提出9个“严禁” 重申禁止公款消费

晨报讯(记者邹乐)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市纪委近日发出《关于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9个“严禁”,重申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禁止通过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公款消费等。

市纪委表示,尽管中央和本市都对反“四风”问题三令五申,但从本市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来看,依然存在顶风违纪现象。

通知》强调,在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之际,为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坚决反对“四风”,重申纪律要求。《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快查快办。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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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处分80名处级干部

晨报讯(记者邹乐)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分别召开区县纪委监察局和机关案件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本市今年上半年共立案53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2人,其中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80人。

市纪委书记叶青纯强调,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办案工作上,抽调派驻机构人员参与办案、整合力量、推行办案主办人负责制等多种方式,解决制约办案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案能力,市纪委年底之前要把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全部查结。

叶青纯强调,要集中力量查办委办局和区县局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区县纪委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巨腐”案件。据悉,市纪委从8月份起建立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办案工作。

通报4起违规典型问题

晨报讯(记者邹乐)市纪委昨天通报了四起本市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四起问题中有两起发生在安监系统,另外两起来自区县基层。

通报称,西城区安监局副局长曹长春在召开“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工作会”期间,安排参会人员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等活动,西城区纪委决定给予曹长春党内警告处分。朝阳区安监局执法队科员孟凡标驾驶公车带家人购物、送孩子上学,朝阳区纪委决定,给予孟凡标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两起问题发生在密云和昌平。密云县河南寨镇东套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肖全来违反工作纪律,在村集体财务账报销应由其本人负担的税款,经村党员大会讨论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肖全来党内警告处分。昌平区北七家镇白庙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商秀荣,违反规定为其孙子大操大办满月。北七家镇党委决定,给予商秀荣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