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举报暴恐线索 查证属实最高奖30万元

20.06.2014  09:22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暴力恐怖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昨日发出公告,对群众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且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30万元。

  省公安厅称,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涉及:策划、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行动性线索;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及资助恐怖活动组织、窝藏暴恐分子;组织、纠集他人,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制作、销售传播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的传单、图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存储介质等;以爆炸、投毒、纵火、砍杀、驾车冲撞等方式拟实施个人极端犯罪;非法购买爆炸物品、制爆原材料、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通过寄递、物流等渠道购买、转运爆炸物品、制爆原材料及管制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将按照标准予以奖励:协助破获组织、策划暴力恐怖犯罪行动性案件的,奖励5万元至30万元;协助破获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督办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案件的,奖励1万元至10万元;协助抓获公安部督捕、省公安厅督捕暴力恐怖、宗教极端、个人极端案件逃犯的,奖励2000元至3万元;协助破获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及资助恐怖活动组织、窝藏暴恐分子案件以及组织、纠集他人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案件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协助破获个人极端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1万元;协助查获非法购买爆炸物品、制爆原材料、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的,通过寄递、物流等渠道购买、转运爆炸物品、制爆原材料及管制刀具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协助破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暴恐案件给予相应奖励。

  对群众举报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受理公安机关应自案件立案起1个月内通知举报人到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领取奖励金。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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