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会议

02.04.2015  15:26
3月20日,省公安厅在福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内设机构、基层科所队主要负责人以及我省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代表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惠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惠敏指出,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公安部、省厅党委的部署,积极践行“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的理念,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执法制度、执法办案场所、执法监督管理、执法信息化、执法主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警执法质量、执法素养、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渐入警心,打防管控能力不断增强,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树立了福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品牌,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王惠敏强调, 法制工作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概括来说体现三个方面:第一,执法活动是公安工作的全部,抓执法就是抓公安主业;第二,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第三,执法监督是公安工作的保障,加强执法监督,防止执法权力异化,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保障。 王惠敏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法治公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研究解决制约法治公安建设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以“一张蓝图抓到底”的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一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公安工作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队伍、抓形象,加强规范执法,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切入点,是改善队伍形象、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着力点。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一把手”工程和全警工程来抓,紧紧抓住全面推进“四项建设”和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利契机,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打造福建公安规范执法升级版。 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责任落实。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的是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一“牛鼻子”。各级公安机关要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执法单位办案责任和法制、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监督责任,级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底。 三要坚持不懈地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要始终保持警醒,绝不能熟视无睹,必须痛下决心坚决整治。要注重常态治理、制度治理、源头治理,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对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打通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不能只让制度挂在墙上,更要落到行动上。要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绝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绝不允许滥用权力与民争利,绝不允许发生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对问题多发、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点名曝光、挂牌整治等措施,做到整改销号、问题归零。 四要坚持不懈地提升执法主体能力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线办案民警这个“重点多数”、执法专业人才这个重要支撑,持续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执法素养培育,打造一支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尽责任、强素质严作风的执法队伍,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会议表彰了一批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厦门、泉州、龙岩三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