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批复

01.01.2015  01:13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

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批复

闽煤安监监察〔2014〕28号

龙岩市煤炭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请示》(龙煤安监〔2014〕1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08〕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审查,漳平市远安贸易有限公司环闽员当煤矿新建项目经省经信委同意开办(闽经贸许可〔2013〕83号),经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核准 (龙发改审批〔2014〕21号),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要件齐全,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有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规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服务年限43.6年,建设工期24个月。矿井设计东、西两井,布置4个井硐,即:东井+422平硐、+525风井;西井+389平硐、+530风井。东井划分为4个水平8个采区,西井划分为2个水平7个采区,其中东井+422水平101采区、西井+389水平201采区为投产采区,其他采区为接替采区。矿井投产时布置4个采煤工作面和8个掘进工作面,即101采区:+490m~+525m(28)N、+490m~+525m(25)S采煤工作面,+525(25)N风巷、+525(28)S风巷、+490(28)S运巷、+455N石门掘进工作面;201采区:+350m~+495m(25)S、+350m~+495m(25)N采煤工作面,+495(28)S运巷、+495(28)N运巷、+530(28)S风巷、+530(28)N风巷掘进工作面。

二、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开工审批后方可施工建设,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建立完善各类施工图纸和台账,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应急救援等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矿井接替采区施工前,应对矿井水文地质等进行补充调查论证,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和审批同意,方可按程序接替建设。

三、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你局应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调度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边建设边生产、假建设真生产、无故拖延建设工期等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在规定建设工期内不能完成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要求的、未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一律不得批准其进行联合试运转,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建设项目要在验收合格并依法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种法定证照后,方能批准正式投产。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