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站拉扯公交司机酿事故 鲁莽大妈被判缓刑

05.01.2016  10:55

  乘坐晋江15路公交车,因到站停车问题起纠纷

  拉扯公交司机酿事故 大妈被判缓刑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黄祖祥)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司机却遭到乘客推搡,导致方向盘失去控制撞上路边的花圃。两年多前,58岁的大妈吴某因停车问题,与公交司机发生冲突,日前,晋江市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法院查明,2013年11月1日下午4点多,吴某乘坐晋江市15路公交车,到晋江市西园街道某站点欲下车。她要求司机洪某停车时,洪某并没有听到,而是继续往前开。当吴某继续要求停车时,洪某称已经过站了,必须在下一站才能下车。生气的吴某沿途一直与司机口角。到达下一个站点时,洪某停车要求吴某下车,吴某没有及时下车,继续在车上与洪某对骂,还不听劝阻,走到洪某旁边争吵。洪某见吴某没有下车,关上车门后继续往前开。随后,吴某上前拉扯洪某的肩膀,导致方向盘失去控制,公交车撞到路边的花圃,造成两名乘客受伤。洪某停车后,将吴某控制在公交车上,并移交给赶来的民警。

  案发后,吴某赔偿了伤者1000元,赔偿公交公司1400元,取得了谅解。晋江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强拉驾驶员手臂,妨碍安全驾驶,危害车上人员、公交车及道路的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吴某是一名普通妇女,安全意识、法律观念淡薄,一时冲动而产生犯罪行为,事后能够积极悔改,决定对吴某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