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八到位”落实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05.08.2014  10:59

      一是领导机制落实到位。及时调整综治委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做好今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责任考核落实到位。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评内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考核到位。

      三是共管网络落实到位。通过依托基层组织、征召志愿者、发动亲友等途径,在各村(居)委会成立帮教小组,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帮教网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救助管理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村(居)委会依托派出所、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及刑满释放人员家属、亲友、邻居等个体关系,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组建帮教小组,定帮教对象责任人,形成共管网络。

      四是监管系统落实到位。全面运行全国和全省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系统,指导县、乡熟悉安置帮教系统操作技能;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变动信息,提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率。

      五是无缝衔接落实到位。认真开展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消除服刑人员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情形;认真做好预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做到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

      六是部门协调配合到位。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沟通协调、发挥工会、文明委、共青团、妇联、总商会、行业商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群团组织优势,定期深入基层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教育、招聘,引导就业。

      七是分类帮教落实到位。依托当地党政、政法综治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组建帮教小组,积极发挥共青团、文明委、妇联、老龄委、关工委等社会群团组织社会帮教志愿者力量,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

      八是安置基地落实到位。全市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29个,2014年上半年安置刑满释放人员10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8人;12个县(市、区)全部落实2个以上安置帮教基地,积极推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

      2014年上半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对象11818人,已衔接对象11335人,已安置11319人,安置率达99.86%,已帮教11296人,帮教率99.66%,重新违法犯罪34人,重新违法犯罪率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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