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三强三促”全面推进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创建
一是强化机制促创建。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落实,县委常务会不定期、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专题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四套班子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领导每月5日带队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活动等已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县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并实行创建工作“月汇报季分析半年督查通报”制度,以超常规手段力推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设立了2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投入约9000万元用于道路交通、重要行业领域整治。将全县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对每年度开展乡镇“安全社区”和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二是强化规范促提升。全力推进“安全社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全员安全意识。5月9日,邀请省安科院专家在上杭举办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会;5月27日,邀请省安科院专家在才溪召开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动员会,全面推进古田、临江、才溪“安全社区”创建和“安全村居”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了县工业园区“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力抓好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今年年底,全县规模或限额以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32家全部达标,全县应达标企事业单位达标率不低于30%。
三是强化督查促落实。建立了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创建工作存在问题,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同时以5月28日在上杭古田召开全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座谈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市、区)经验,全面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并结合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督查,对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不认真履职、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或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乡镇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有效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上杭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