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商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示范点活动

24.06.2017  04:15

  一是明确目标。选取尤溪县、沙县为省级创建无传销示范点,其余10个县(市、区)均新增创建1个“无传销社区”示范点、1个“无传销村”示范点。二是有序推进。印发示范点活动方案,实施为期半年的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同时作为各地打传综治考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打击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注重实效。在近年来创建实践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考核内容、依据和评分标准,增加考评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开展对社区(村)干部、信息联络员、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增强基层力量。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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