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自贸区法庭在厦门成立

11.08.2015  12:45
  为更好地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天,福建省首个自贸区法庭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成立。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为自贸区法庭揭牌。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福建高院副院长夏先鹏表示,随着福建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和建设,自贸区内投资、贸易、金融、航运等相关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新型复杂案件呈现多发趋势。为此,福建高院决定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理机构所在的福州市马尾区、厦门市湖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设立自由贸易区法庭。经筹备,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率先成立。成立后的自贸区法庭将集中管辖诉讼主体、法律事实、诉讼标的涉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的一审商事案件、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福建高院和福州、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也将依托相关业务庭成立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门合议庭或设立专门审判庭,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福建高院表示,一些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调解机构将被引入自由贸易区法庭。另探索电子督促程序、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等新机制,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

  记者了解到,福建高院成立以马新岚为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同时,建立和完善司法决策、工作会商、信息报送、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并于日前专门出台《福建法院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教育、评价、引导、示范功能,依法公正审理涉自贸试验区各类纠纷,主动适应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改革需求,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大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