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物业企业员工 每月最低工资提升至1300元

30.05.2014  18:50

  福州新闻网讯 第二次福州市物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29日在福州工人文化宫召开。经过协商,资方市物业协会和劳方市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的代表签订福州市物业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从下月起,全日制物业企业员工每月最低工资将从现在的1170元提高到1300元,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员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2.4元提升至13.8元。

  据悉,“增资”方案同时还明确政府调整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按时调整;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班,企业要严格按照加班工资支付。该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将再次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