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多措并举“护航”新福州建设
福州新闻网3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榕法)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会议提出,今年全市法院工作要以“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为目标,坚持以“四行动”“两硬仗”“一工程”为总抓手,以“努力创一流,争当排头兵”的蓬勃姿态,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福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谓“四行动”,即坚持服务发展行动、创新引领行动、典型领跑行动、公信提升行动;“两硬仗”即打好清理执行积案和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一工程”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机制工程。
据介绍,2016年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等各项工作均取得好成绩。据统计,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5591件,审结126642件,同比上升23.29%和25.32%,全市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达158.1件。
其中,多项工作亮点纷呈:全市法院积极跟进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以及“海上福州”建设步伐,强化自贸区司法保障,在全市法院推广设立13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马尾法院依托自贸区法庭,建立健全自贸区专业审判机制;探索保障侨胞合法权益的新路径,中院成立全国法院首家“涉侨诉调工作室”;依法助推创新驱动,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依法保障“绿化福州”行动,全市法院审结涉林及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案件152件,探索设立生态修复补偿资金专户,有效推进“补植复绿”工作顺利开展;连江法院借助“海上生态巡回法庭”开展生态纠纷诉前调解,永泰法院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构建多元共治、多元调处、多元联动的水资源保护网络;围绕百日攻坚行动,中院制定出台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