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榕委办【2014】56号文件以及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下放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农【2014】341号)精神,近日,福州市农业局召开了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审批确认权下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有各县(市)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福州市市一级将不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包括复查换证)上签署地市级审核意见,因是 完全下放, 所以与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相关的工作也一并下放到县(市)区级。今后市一级机构将从上下协调、行业指导、业务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