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查组莅闽核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18.11.2015  17:11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11月6日-17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核查组一行4人,在省林业厅谢再钟副厅长、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庄晨辉主任的陪同下,对我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工作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规定,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分城市、县、单位三类评选对象)每三年评选一次,今年为评选年。我省经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共向全国绿化委员会推荐漳州市、泉州市、龙岩市3个设区市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城市,推荐沙县、明溪县、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海沧区、南平市建阳区5个县(区)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县(区),推荐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单位。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对候选城市进行全查,候选县进行抽查,候选单位免查。我省漳州市、泉州市、龙岩市和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海沧区5个单位被列为此次评选的实地核查对象。   全国核查组严格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评选条件,通过听取汇报、观看纪实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省5个受检单位的创模工作进行了深入、客观、全面的核查。核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国土绿化工作,认为5个受检单位在创模活动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绿化指标均达到甚至远超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评选标准;同时,也指出了不足,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