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运输行业9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15.04.2015  11:37

  近期,中央文明委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我省交通行业共有9个“全国文明单位”,比上一届增加6个。其中省交通运输厅、龙岩市公路局和福鼎汽车站3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省高速公路公司、省高速南平管理分公司、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省邮政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省邮政公司泉州市分公司6个单位被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厅直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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