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兜售车辆通行证 厦门两被告人被判刑
07.04.2016 11:01
本文来源: 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白某是厦门某印刷厂工人。2015年厦洽会期间,刘某所在的工厂承印部分“车辆区域通行证”,她借机拿走了一些印刷成品。朋友白某知道后,提议两人合伙售卖这些证件,刘某同意了,便约定由刘某负责提供“车辆区域通行证”,白某负责销售并共同分赃。
2015年9月6日上午,白某先后三次在路边兜售通行证,并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卖出8张。当天晚上十点多,当白某再次出门兜售时被民警抓获。警方随后在其暂住处查获剩余通行证。这些通行证均盖有相关部门公章。
法院经审理认定,白某和刘某结伙买卖国家机关证件22份,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按照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售卖22份证件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依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其中14份尚未卖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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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