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党建机制 推进法院党的建设走在前头
25.05.2017 18:5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扛牢主体责任,把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福建高院党组始终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一是强化定规明责。认真研究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追究办法等,明确抓教育、抓制度、抓“一把手”、抓惩处、抓部署检查落实“五抓五看”主体责任要求,为落实责任提供“施工图”“考核表”“问责尺”。坚持每年逐级签订抓党建工作责任状,细化分解各级法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责任。二是强化层层落责。党组书记逢会必讲党的建设,开展经常性廉政提醒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干部任用前谈心谈话,着力抓好班子成员、下级法院和机关各党支部“一把手”。每年召开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高级法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责述职评议会,逐一点评,指出不足,提出整改要求。把抓党建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由高级法院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高级法院机关年度总结表彰会上通报。三是强化督责问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委实施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推动责任落地。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对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高级法院机关对1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二、着力创新机制,推进法院党建工作走前头。
不断推动党建机制创新,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推行“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1263”党建机制,紧盯法院党建走前头“一个目标”,围绕服务执法办案、建设过硬队伍“两大任务”,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组织“六个重点”任务,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创”。二是建立健全系统党建指导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共同指导下级法院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线”党建工作格局,持续深化“五联三创”,做到主题教育联做、业务工作联动、司法品牌联创、反腐倡廉联抓、工作业绩联查,三级法院共同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三是不断完善部署检查落实机制。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全省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下发全省法院党建工作要点,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并通过挂钩联系基层、研讨观摩、经验交流等推动工作落实。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每年开展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轮训、政治纪律专项检查,开展司法巡查、大督察、明察暗访等。四是创新“互联网+”机关党建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机关党建工作,搭建QQ、微信等在线工作平台,在线公开党务事务,在线征求意见建议;对接“党员e家”“党建微课”优质网络平台,在线学习交流互动。
三、坚持融合创建,打造党建工作亮点。
以实施品牌带动为重要抓手,促进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创建。一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2008年率先提出“品牌带动”思路,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创建司法品牌的意见》,把党建队建、审判执行等工作有机融合,持续打造司法形象、司法机制、司法服务、特色审判等品牌。2014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召开深化司法品牌建设推进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品牌建设的意见》,把品牌融合创建工作持续引向深入。二是狠抓品牌培育生成。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评先评优激励、现场观摩交流等措施,加大总结、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党建品牌引领和带动作用,先后培树推出了司法公信建设、先进典型培树、司法廉洁建设等25个司法品牌和110个司法品牌项目,其中有30多个项目为全国法院首创。三是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培树了“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两位全国先进典型和王荣生、林剑东、陈群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有868个集体和149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形成了“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生动局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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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2017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