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一男子申请二孩被卡 因母亲拖欠100元罚款30年

06.08.2014  10:23

  今年3月底,福建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启动,因丈夫陈先生是独子,泉州市民杨小姐满心欢喜提出申请。然而,4月以来,夫妻俩多次前往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洲社区申请,但一直没通过。

  社区分管计生工作的林副主任的解释是,陈先生的母亲年轻时违反计生政策,拖欠社会抚养费30年未缴。杨小姐想不通,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求助:婆婆30年前的事,为何会影响到她这一代?

  遭遇申请二孩,被告知父辈罚款未缴

  陈先生夫妻家住泉州市区,陈先生是家中独生子。

  今年年初,福建省将实施单独两孩的政策风声一放出,陈先生夫妻俩就开始准备再怀一胎。按照政策,只要在政策启动后、孩子出生前获得“二孩生育证”就行。

  3月31日,福建省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杨小姐已怀近1个月身孕。夫妻俩第一时间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夫妻俩需向所在的灯洲社区居委会交材料,但跑到现在,居委会仍未通过手续。

  “居委会的干部说,是我婆婆那一代人的问题,她当时没到婚育年龄就生下我老公,属未婚生育,违反计生政策;并且说,当年的计生罚款一直没缴清,所以不能申请二孩。”杨小姐说,居委会要求陈先生的母亲缴清3.7万余元罚款,夫妻俩的再生育申请才能获批。

  “为何父辈的责任,需要我们这一代来担?”杨小姐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说。

  社区婆婆未婚生子,拖欠罚款30年

  灯洲社区居委会分管计生的是林副主任。她向记者证实,杨小姐夫妻的再生育申请卡壳,确实因陈先生的母亲拖欠计生罚款。林副主任表示,经调查,陈先生的母亲未缴罚款,必须补缴。

  “她(杨小姐)的婆婆,当年不到20岁就生孩子,是违反计划生育,当年只需要交几百元的罚款,但她一直没有缴。”林副主任称,她向丰泽区计生局咨询,得到的回复是,独生子女的父母未缴计生罚款,子女就不能办理单独二孩手续。

  林副主任还说,计生罚款发票一式三份,票根存档,财政所留有同期的计生发票存根,“她没缴罚款,这也是可以查的”。

  苏福龙是丰泽区计生局负责再生育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他说,他已就陈先生母亲拖欠计生罚款一事进行了调查,陈先生的母亲欠了罚款,拖到现在是一大笔。

  罚款当年欠缴100元,如今变成3.7万

  这“一大笔钱”让陈先生吓了一跳:目前需缴金额达37823元,而当年拖欠的,是100元。

  据今年4月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违反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其中,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60%至一倍征收。

  因陈先生出生时,其母亲户口在鲤城。苏福龙出示了《鲤城区农村村民违反计生处理简明对照表》。据生育年份,陈先生母亲应缴一次性罚款100元。“当年如果经济困难,仅缴纳部分罚款,如今仍按100元罚款算,补差额就行;但是当年如果一分未缴,如今再缴,就要按最新标准征收。

  根据今年的标准,丰泽区个人违法生育需缴的社会抚养费为37823元。这意味着,30年后补缴,金额将达原罚款的370余倍。

  原因

  政策并无要求,被一张表格卡住

  陈先生认为,“单独二孩”的政策并不要求调查父辈的计生问题,一码归一码,即便是母亲要交罚款,也不应该影响到他的申请。

  记者就此致电泉州市计生委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告知,“从大原则上说,罚款不再和再生育挂钩。但具体审批由区级单位完成,建议向区级计生部门咨询。

  苏福龙说,这对夫妻是在社区要求填表时“卡壳”了。苏福龙所述的表格,是由泉州市计生委统一印发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下称“登记表”)。

  按“计生条例”要求,单独两孩申请材料中,包含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明,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外,还应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地出具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俗称“婚育证明”,泉州则是统一制式的“计生登记表”。

  值得注意的是,该表既含夫妻婚育情况,亦需登记夫妻违反计生处理情况。正因陈先生母亲拖欠罚款,社区居委会才无法在该表盖章。

  说法

  该表非必需,有婚育证明就能过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这份“登记表”并非单独二孩申请专用,因其登记信息齐全,被广泛用于评职称、招工、调动、入党等多方面,也被丰泽、鲤城两区计生部门用于单独二孩申请手续。

  苏福龙说,法规要求的只是“婚育证明”,并非一定要填写这份“登记表”,“申请者如果用便签手写,能说明情况,加盖相应的公章,也能作为证明。

  记者还致电咨询鲤城、洛江两区计生局的业务科室了解相关情况。鲤城区计生局人员回复称,“之所以使用这份表格,是因为这份表是由申请者父母填写的,方便中老年人;如果不用这个表,自拟格式打印婚育证明,也是可以的。”洛江区计生局人员则说,这一婚育证明是区计生局自行拟定的,“我们的表格里,没有涉及社会抚养费这些内容。

  从上周三到昨天,记者几次想采访泉州市计生委,该部门政策法规科的负责人都未接受采访。上周四,记者又向福建省卫计委宣传处提出采访要求,其回复称,经相关科室讨论,对此事不置评。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韩影 实习生 张赟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