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儿童不再“留守”,才是最好的关爱行动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民政部启动“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拟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村(居)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旨在培训和指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5月31日央广网)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事实上,农村留守儿童,本身就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真凄凉,平日难见爹和娘,放学回家忙家务,夜里梦中唤爹娘。”这是不少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印象。《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指出,全国约有四分之一农村留守儿童,一年只能见父母1~2次;约有七分之一的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母。可见,有相当多的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事实孤儿”。基于此,民政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非常必要,而且要坚持不懈,形成长效机制。
不可否认,由于长年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他们的性格内向、自卑、悲观、孤僻;由于长久缺乏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失却了畅通的倾诉渠道,有的孩子产生种种心理疾病,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悲观消极等。而一旦形成了畸形心理,进行矫正教育,则比其形成过程更为艰难。加上农村基础教育落后,导致孩子们厌学、逃学、辍学情况非常严重,有的流落街头,甚至走上犯罪之路;有的不幸被拐骗或利诱,成为血汗工厂的童工;有的遭遇溺水、车祸等意外事故,生命之花过早凋谢。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最好的成长就是与父母在一起。可是,因为面前横亘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户籍的限制,使他们在父母打工地,安放不下一张小小的书桌,除非交上不菲的赞助费,或有机会跻身各种资源缺乏的子弟学校,但他们的父母却往往拿不出这笔钱。这些可怜的孩子,在父母为之流血流汗、奉献无数的城市,就这样被义务教育拒之门外,小小年纪,只能与父母骨肉分离,留守农村。
可见,让儿童不再“留守”,才是最好的关爱行动。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首先,强化父母及家庭的监护责任,对“只生不养”的父母进行惩戒,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解决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问题,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异,保证农村孩子能够在城市平等入学,显得尤为迫切。此外,部分地方正在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的政策引导,也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带来了希望的曙光。(莆田文明网 汪昌莲)